首  页 核心业务 收费标准 工商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变更 社保代办 退休咨询 公司注销 关于我们
 首页 >>帮助中心
出境地定居离职----退休退职

出境地定居离职费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而获准出境定居的在职职工,出境前应书面报告原工作单位或隶属的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离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等手续,原工作单位可发给其一次性的离职费,其标准是:

连续工龄满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龄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连续工龄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工龄发给本人的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但发给离职费的总额,以不超过本人二十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为限。由此可见,出境地定居离职费也与工龄相关。

Copyright2018-2028 shebaodaibangongsi.com 京ICP备09063796号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信息、图片、来源于网络,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图片、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 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站文章、图片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