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 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时需符合条件:
在申请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过程中,参保人应在海淀社保中心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其中:
1.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外埠户籍人员: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2010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的职工,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 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简称“临时账户”):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户籍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简称“临时账户”。已经在北京建立临时账户的人员,只能将临时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到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外地社保经办机构,但不能将外地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 因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周期较长,如参保人短期内频繁跨省市流动就业,请慎重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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