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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手续办理(参考文章)丰台区
发布时间:2020-07-28

退休业务办理流程请往下看。👇


01  申报录入委托代发银行信息

将退休人员用于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信息录入社保系统,可提前6个月申报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菜单中选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确定】,勾选并录入参保职工【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和【委托代发银行账号】,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申报成功即可,不用到社保中心办理。

委托代发银行适用工商、建设、中国、邮储、农业、中信、光大、交通、民生、招商、兴业、华夏及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只限本市。


02审核档案材料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职工养老保险科(四层409室、需网上预约)审核档案材料。审核档案材料需携带的相关材料请咨询职工养老保险科。

审核档案材料后,如果参保人需修改参保缴费信息,请网上预约登记业务号,到二层大厅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然后再操作第3步;如果参保人无需修改任何信息,可直接操作第3步。

提示:建议用人单位提前预约好审核档案材料当日的社保登记业务号,以便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若审核档案材料后确定不需要到社保中心办理变更业务,您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二层大厅将预约号码激活即可。


03中断预审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菜单中选择【在职转退休】,输入参保职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确定】,网申系统审核通过后,弹出【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退休事项告知书】。

用人单位确认已阅读告知书后,进入减员页面,提交在职转退休减员中断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下载压缩文件。

压缩文件包含:个人缴费情况表、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缴费信息等3项数据,其中“个人缴费情况表”为“PDF”格式,“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缴费信息”为“TXT”格式,请将其中个人缴费情况表打印一式两份。

提示1:若系统提示减员失败,请用人单位网上预约登记业务号,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减少表》、单位公章、普通U盘,第2步审核档案材料时职工养老保险科出具的相关表格,预约号码单,到社保中心二层大厅办理中断预审申报。

提示2:用人单位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在职转退休减员业务中,当月办理该业务的,可以通过网上恢复正常缴费状态,跨月的则需要到前台恢复正常。


04办理退休待遇核准手续


用人单位将下载的数据导入“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文件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区养老保险待遇核准部门办理待遇核准手续。

丰台区养老保险待遇核准部门为职工养老保险科(四层409室、需网上预约),待遇核准相关材料请咨询职工养老保险科。

提示2:《退休审核系统企业版》下载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fuwu/bmxz/xzsp/index_3.html


05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退休待遇核准手续办理完毕后,若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社保经(代)办机构将以短信或通过网上服务平台通知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及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工龄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若对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有异议,可到所属区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需办理医疗保险工龄补缴或对医疗保险视同年限有异议的,均需要到所属区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若不存在以上特殊情况,则可跳过第5步,直接进入第6步。

提示:丰台区医疗保险行政部门为医疗保险科(四层405),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所需材料请咨询医疗保险科。


06医保在职转退休和医保卡同步


医保在职转退休:请用人单位网上预约登记业务号,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第4步职工养老保险科审核盖章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份、单位公章、预约号码单,到社保中心二层大厅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如需办理医疗保险工龄补缴,请同时携带第5步医疗保险科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原件1份、银行卡。

医保卡同步:已办理医疗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即医保卡)到就近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卡同步手续(可跨区操作)。用人单位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也可携带参保人医保卡,办理医保卡同步。


07支付养老金


社保代)办机构根据养老保险待遇核准部门通过系统推送的核准结果支付养老金。除涉农人员外,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用再到支付科办理手续。

提示: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日期与养老金起始支付日期一致。


文章来源:丰台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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